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規要求,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和相應的抽檢細則,我局組織抽檢了糧食加工品,乳制品,食用農產品,餐飲食品 4類食品394批次樣品。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國家有關規定檢驗和判定,其中合格樣品391批次,不合格樣品3批次(抽檢信息詳見附件)。
一、總體情況
糧食加工品170批次,全部合格;乳制品120批次,全部合格;食用農產品74批次,其中合格樣品72批次,不合格樣品2批次;餐飲食品30批次,其中合格樣品29批次,不合格樣品1批次。
二、不合格樣品情況
1.北京京沫商貿店經營的鯽魚,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。
2.北京豫順興達食品有限公司經營的韭菜,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。
3.北京樂七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使用、消毒的不銹鋼小碗,陰離子合成洗滌劑(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)、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。
針對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飲具,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調查處理,涉及外省市的已通報當地市場監管部門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
1.
本次檢驗項目.docx

4.
不合格項目說明.docx

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
2022年9月30日